#52
|
||||
|
||||
我認為可能沒有那麼簡單
對方已經決定打法律的攻防戰,目的不外有二 一、逼 now.in 取得合法授權 二、消滅你 以出發點來說,最好的解決方式是取得授權 我剛找了一下關於音樂授權方面的價格 發現不論將 now.in 分類到網路媒體還是分類到廣播媒體 音樂授權費用,並沒有想像中的高 http://www.must.org.tw/3license/3-3.asp?swf=top_03 加上原作者的文章中指出,已經和 MUST 洽談授權事宜 也就是說,MUST 如果是以第一點當主要述求的話,他根本不需要打這場法律戰爭 所以我個人評估,因該是在價格上談不攏,now.in 也提不出任何替代方案 逼得 MUST 決定執行第二個選項 ! 如果是這樣,now.in 就很難樂觀得起來...
__________________
|
#53
|
|||
|
|||
原來now.in的流量這麼大了:
https://plus.google.com/109974194239292102430/posts |
#54
|
||||
|
||||
為了維護自身的權益 -
Now.in宣布 - 已委任得力商務律師事務所陳鎮宏律師為法律顧問。 Now.in 加油! |
#56
|
|||
|
|||
用12字来概括:“峰回路转、柳暗花明、前程无量”。
DP兄,加油啦。。。
__________________
真诚做人,小心做事。 |
#57
|
||||
|
||||
__________________
|
#58
|
|||
|
|||
危機正是轉機
表面上的危機只是一個試煉 |
#60
|
|||
|
|||
祝 Now.in 的事能圓滿解決,
並再度上線, 仍是廣大的素人DJ社群及音樂創作者愛用與發表的平台 ~ (PS: 插播一下~ COOL兄, 請收 PM ~) .
__________________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