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
|
||||
|
||||
|
不確定,未對該域名另行購買whois的保護動作,也就是Godaddy預設狀態。
甲友的確未曾在網中開戶過,也向他提到這問題,他在網中找不到(無新註冊域名下)建立帳戶,他只需管理這個待移轉域名而已。 不確定他與網中連絡此狀況下如何建立新帳戶,只配合他該進行的部分。 未先開戶應該是主因。 |
|
#14
|
|||
|
|||
|
引用:
單個域名...單個域名做管理....即帳號是該域名... 若有多個域名...你要用同一帳號管理...得申請"多國域名管理" http://www.net-chinese.com.tw/script/nc_a01.asp 此篇文章於 2007-06-05 05:26 PM 被 jandy 編輯。 |
|
#16
|
||||
|
||||
|
引用:
http://www.net-chinese.com.tw/script/nc_a01.asp (自頁面右下方 click [我要申請]) |
|
#19
|
|||
|
|||
|
Dear 哈啦及各位愛護我們的朋友 :
有關域名爭議之說明如下: 當域名發生糾紛時,其解決方式有兩種選擇,一是透過域名爭議處理方式,向爭議處理機構提出申請,若對結果不甚滿意,再向法院提出訴訟。而另一種則是直接向法院提出訴訟,中間不透過爭議處理機構。然而不論是哪種方式,法院都將是最終的裁決所。 再者,我們可依據下列三點,一、此域名是由哪個機構受理處理?二、依循法律是什麼?三、最終管轄法院為何?將域名爭議分成依循統一域名爭議解決政策(Uniform Domain Name Dispute Resolution Policy,簡稱UDRP)與非UDRP兩大類。 如:依循UDRP 幾乎所有頂級域名(gTLD),如.com、.net、.org、.info、.asia等,與部份國家頂級域名(ccTLD),如紐威島.nu、土瓦魯.tv、西薩摩亞.ws等,都依循UDRP政策處理。 UDRP對於司法管轄區的定義,在其程序規則第3(b)(xiii)條: (a)註冊商主營業機構所在地的法院管轄或,(b)投訴提交爭議解決機構之時註冊商Whois數據庫中域名註冊信息所顯示的域名持有人的地址所在地的法院管轄。 依上述,哈啦版主文中提到的案例:sex.biz,因註冊商是韓國的註冊商,原擁有者也是韓國人,就向韓國法申請禁止移轉。這是可行的方案。 非依循UDRP 例如台灣 .tw、中國 .cn、俄羅斯.ru等國家頂級域名, 則因各受理機構不同,而各有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