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域名稱俱樂部


返回   網域名稱俱樂部 > 其他 > 影音及閑聊測試區

回覆
 
主題工具
  #1  
舊 2007-05-25, 06:49 PM
some some 目前離線
進階會員
 
註冊日期: 2003-09-23
住址: 屏東
文章: 3,608
預設 台灣社會還有天理嗎? 假郎告告



女客抱怨老闆開罵 一碗粥賠掉9萬9

更新日期:2007/05/25 04:39 記者: 陳俊雄/北縣報導
你猜,一碗海產粥要多少錢?

在中和景安路上經營粥品店的呂姓老闆,前年九月因點粥問題與留美林姓女碩士發生衝突,呂某除失手打傷林女,還脫口罵了她一句「賺吃查某」、「X你媽」而被告上法庭。

刑事部份,呂姓老闆因公然侮辱遭判六千罰金;民事賠償部份則遭判須支付醫藥費、工作損失及精神損害共九萬三千餘元。區區一碗海產粥,讓這名粥品店老闆損失近十萬元。

客人不滿掀桌 老闆掌摑

前年九月底,林姓女子前往捷運中和景安站附近的某粥店裡用餐,但林女僅向呂姓老板表示「煮碗粥」後,逕自入內坐定看書。由於當天店內並未準備「虱目魚皮粥」材料,加上林女亦未言明粥品內容,呂姓老闆就煮了一碗招牌海鮮粥。

沒想到林女吃了大半碗粥後,才向店家抱怨:「你不知道我不吃海鮮嗎?你們這樣是欺騙顧客。」隨即在踢翻店內椅子後嗆聲:「我連翻桌子都敢!」 呂某看到林女吃了大半碗才抱怨煮錯粥,甚至還踢倒椅子、嗆聲掀桌,火冒三丈之餘脫口罵她是「賺吃查某」、「X你媽」,並出手推了林女一把,導致穿著高跟鞋的林女跌倒受傷。

事後呂姓老闆遭到林女提出公然侮辱、傷害等刑事告訴;另林女表示,她從事電子資訊業,並自設SOHO工作室接案,但遭毆後精神受創終日恍惚,每天都必須服用大量鎮定劑才得以安定,甚至還因此搬離原本住處,因而附帶提出包括醫藥、精神賠償、搬家費共近六十萬元損害賠償。

民刑都敗訴 粥攤損失慘重

刑事部份,板院簡易庭依傷害、公然侮辱分將呂姓老闆判處拘役廿天、罰金二千元,呂姓老闆不服提出上訴,傷害部分雖遭駁回,但公然侮辱部分則遭判罰六千元。

板院昨日審結這宗「一碗粥」案的民事賠償部份,判決呂姓老闆應支付林女醫藥費三千三百七十元、三萬元工作損失及六萬元精神損害共九萬三千餘元。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24/4/ett0.html
__________________
nice to meet you                   flickr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2  
舊 2007-05-25, 06:51 PM
some some 目前離線
進階會員
 
註冊日期: 2003-09-23
住址: 屏東
文章: 3,608
預設

有沒有搞錯阿

是誰遇到這種傲客都會發飆的好嗎? 要是我不拿機車大鎖敲她腦袋才怪

台灣社會病了
老老實實做生意 遇到神經病 還得賠錢.
__________________
nice to meet you                   flickr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3  
舊 2007-05-25, 07:23 PM
heybye heybye 目前離線
進階會員
 
註冊日期: 2004-03-06
文章: 707
預設

如果一切屬實,這老闆太可憐了。
__________________
弗慮弗為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4  
舊 2007-05-25, 07:31 PM
some some 目前離線
進階會員
 
註冊日期: 2003-09-23
住址: 屏東
文章: 3,608
預設

事出必有因

這法律還真奇怪. 女方要精神陪償難到老闆就不用嗎 ?
__________________
nice to meet you                   flickr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5  
舊 2007-05-25, 08:34 PM
best-url 的頭像
best-url best-url 目前離線
站務管理
 
註冊日期: 2003-08-11
住址: IDN Club
文章: 9,925
發送 MSN 消息給 best-url
預設

我最近也碰到一樁:


我們公司在三芝 有間 廢棄的廠房 -
(錯誤的投資, 造成老闆血本無歸; 損失慘重)

由於有人在那裡傾倒大量廢棄物 -
鄉公所的人要開罰單給我們 -


別人在我們的地上 亂倒垃圾 - 不抓倒垃圾的人, 卻要罰 無辜受害者錢?!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6  
舊 2007-05-25, 08:42 PM
Dr.Xue Dr.Xue 目前離線
進階會員
 
註冊日期: 2005-04-02
住址: IDNBBS.com
文章: 1,621
發送 MSN 消息給 Dr.Xue
預設

现在食客都很精,但精神赔偿6万是如何界定出来的?唉,粥店老板估计要白干一个月了。
__________________
真诚做人,小心做事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7  
舊 2007-05-25, 08:53 PM
sakillll sakillll 目前離線
進階會員
 
註冊日期: 2004-07-11
文章: 1,481
預設

以這篇新聞劇情看來還好,法律也沒規定被掀桌就可以罵髒話打人
__________________
123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8  
舊 2007-05-25, 09:13 PM
some some 目前離線
進階會員
 
註冊日期: 2003-09-23
住址: 屏東
文章: 3,608
預設

引用:
作者: sakillll 查看文章
以這篇新聞劇情看來還好,法律也沒規定被掀桌就可以罵髒話打人
如果你在作生意好好的, 遇到一個客人掀你的桌呢?
__________________
nice to meet you                   flickr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9  
舊 2007-05-25, 09:24 PM
gump 的頭像
gump gump 目前離線
進階會員
 
註冊日期: 2002-12-12
住址: 陶瓷鎮
文章: 1,893
發送 MSN 消息給 gump
預設

引用:
作者: some 查看文章
如果你在作生意好好的, 遇到一個客人掀你的桌呢?
應該是先找警察過來吧。
雖然從新聞看來,是女客有點吃人夠夠,但無論如何還是不能動手打人
__________________
按我看板規
| 台北部落 |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10  
舊 2007-05-25, 09:26 PM
sakillll sakillll 目前離線
進階會員
 
註冊日期: 2004-07-11
文章: 1,481
預設

打110把她抓走阿
還有吃粥不付錢是吃霸王粥阿,當然要告她,桌椅壞了也要她賠,這要會有什麼問題嗎?
__________________
123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回覆

主題工具

發文規則
不可以發表新主題
不可以發表回覆
不可以上傳附件
不可以編輯自己的文章

啟用 BB 代碼
論壇啟用 表情符號
論壇啟用 [IMG] 代碼
論壇禁用 HTML 代碼



所有時間均為 +8。現在的時間是 10:17 AM


本站主機由網易虛擬主機代管
Powered by vBulletin® 版本 3.8.4
版權所有 ©2000 - 2024,Jelsoft Enterprises L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