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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0-11-20, 06:5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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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設

公平會並表示,富邦利用關鍵字廣告增進自己網站的曝光率或到訪率,這種榨取他人努力成果及攀附他人營業信譽的行為,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依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處以50萬元罰鍰。



如果以域名來說

1.對方申請.com.tw使用
我用.tw
而且是同性質的網站
那有侵權嗎?

是不是要把世界所有的域名後綴都搬出來比

當然這個案跟富邦比有點不同

看到:富邦利用關鍵字廣告增進自己網站的曝光率或到訪率

心理有點憂心忡忡感


2.用次網域名稱

如yes123.123.com.tw
hao123.123.com.tw

這樣算不算
增進自己網站的曝光率或到訪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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