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單個文章
  #23  
舊 2008-12-17, 06:42 PM
chami chami 目前離線
進階會員
 
註冊日期: 2005-08-19
住址: 104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46號12樓
文章: 349
發送 Skype™ 消息給 chami
預設

引用:
作者: 哈啦 查看文章
[IMG]
這一點是不是有些突兀的感覺?如果人還得親自至網中碰面,其實雙方可以約在任何一個律師事務所或者信任的第三者見面交易啊?況且不住台北或不住台灣的人,基本上交易的機率趨近於零?
而第三點網中因此收3%方手續費就不知收的道理是什麼呢?域名所有者要求把某域名轉到另一帳戶,難道網中也收3%嗎?
個人認為網中的整個交易流程等於沒有做到,因為交易最困難而且是大家最需要的就是可信任的第三者負責「網路收付款」,其次是「移交」。雙方都碰面了,還要網中幹嘛?就像sedo如果要求全世界各地的買賣者都到德國的sedo office碰面,當付錢交易,各位認為這能成功嗎?
網中切莫見樹不見林,只看自己方便,自說自唱,而不知市場要什麼
Dear 哈大,

回覆您的問題,說明如下:
1.有鑒於,網中早期受限於法規及其他影響,遲遲無法擴展此項業務。現因版友需求,網中暫時僅能以此草案,提供域名信託服務,待未來機制成熟,本公司將改善所提供的服務範圍。
2.承上,網中提供買/賣方域名交易履約保證服務,酌收3%的服務費。
3.網中要求買/賣雙方至網中辦理手續,並約定當面付清款項等事宜,係因本國稅法及相關規定,所能提供的暫時性服務。
4.對於網中提供的信託交易服務,網中邀請各位大大撥空來網中面對面溝通。
__________________
網路中文行銷部
客服電話:02-2531-9696
地址:104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46號12樓
網路中文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