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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4-11-27, 11:5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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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設 104office.com.tw的爭議

看到這則"104office.com.tw"的爭議判決
http://stlc.iii.org.tw/twnic/bulleti...lletin-003.htm

大概是註冊人未進行答辯,科法中心直接判決取消該註冊之系爭網域名稱
我認為原註冊人如進行答辯主張,是可保住該系爭網址

以下僅作申訴人主張內容之看法

看法一.
針對申訴人之「104」系列標章圖樣及公司名稱
依商標法:數字不可為享有特取,必須含概圖形或文字一併使用
依公司法(名稱):阿拉伯數字不能為公司名稱特取部份,"一零四資訊..."只能享有"一零四.tw or 一零四資訊.tw"的優先使用權.
更無法主張享有眾多相關英文字母字串網址(包含104office)的權力.

看法二.
針對申訴人於民國八十九年十月創設「104辦公市」網站.
註冊人自民國八十九年四月九日登記註冊「104office.com.tw」作為系爭網域名稱.是為「104辦公市」網站未成立之前所註冊.
申訴人之「104辦公市」.依照字義是為104officeCity.辦公市與辦公室差異甚大
(如果辦公市與辦公室是音似相等.那殤(喪)店與商店是不是也一樣?)

看法三.
在第一項(看法一)不成立下,如何主張「104」系列著名標章與事業名稱為特取部份?

個人所知看法,各位認為原註冊人如進行答辯..?
申訴人之申訴應該會是駁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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