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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5-06-29, 02: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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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Taipei101
這邊有個類似的例子
http://tinyurl.com/8cq42

商標圖樣中之「WWW.BYNATURE.COM.TW」不在專用之內。

可見現在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傾向網域名稱不在商標的專用之內
避免更大的混亂

目前我提的異議案 http://tinyurl.com/7uahk
主要是把Taipei101.com的商標(38類)討回來
還在審理當中
該件案例,依我的看法是,該網域名稱(www.bynature.com.tw)並非"主要部分",僅作為主要部份之說明,因此,不列入商標專用範圍!

換句話說,他若是只有且直接把該網址作商標註冊,可能的結果會是 www com tw 均非專用範圍,但是,該文字"bynature"即有可能取得商標權。(不過,我的看法是他若僅是文字樣式申請註冊,此時有人主張該文字是通常、一般用語,則很可能異議成功!)

從異議下手,讓Taipei101.com無法取得商標專用權固然是一個比較接近正常的方法。
但是,你成功的結果可能也只限在"Taipei , 101, .com 分別不在商標專用範圍",對於 "Taipei101" 部分,我猜,可能很難成功。

這樣意謂著她仍有 Taipei101 的商標專用,換成網址當然也只會變成Taipei101.com,因為.com是不管有無商標專用權的人都能用的。
可是,這應該和你想的結果有落差吧,對你有利的應該是連Taipei101都不能成為別人的商標專用才對呀!
但是,除非你提出強而有說服力的理由,影響審查員的評定,否則這特取名稱部分應該很難成功。
所以我才會建議大大也用另一種設計,如粗黑或圓體的文字圖樣去遞件,也許你也會拿到Taipei101專用權喔!(只要非近似、通體觀察等判斷不同即可,如此一來換為網域名稱,同樣也是Taipei101.com,你就可以安然握有網址了)

*我記得之前有個版友貼了一個JAVA商標圖樣的,是二個公司分別都有註冊商標,該JAVA圖樣我看了半天感覺只有細體和粗體的不同也都還可以申請(二公司業務範圍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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