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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5-10-30, 10:1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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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fansoca
如果 有兩位相同的名單 將EMAIL給原訂購者
將不搶 以免傷感情(或者有更好的方法 請幫忙想)


應該給訂最多的人
因為他的愛心比較多
我並不太贊同給預訂最多的人,訂最多的人可能捐出的錢較多,但因預訂的數量龐大,和其他論壇的夥伴想要預訂的泛英域名重覆和強碰的機會也很大,並不見的愛心也最多(好東西應該和好朋友及好夥伴分享才對!);一般域名註冊原則應是先申請先得,一旦發生這種強碰情形我想reg大大一定很為難,建議都不搶或協調請預訂最多的夥伴(超過二十個以上)發揮一點愛心,禮讓一二個域名給預訂少的夥伴,這樣皆大歡喜大家也應較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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