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頂級域名的刪除寬限期將被淘汰
由於ICANN已更改了刪除寬限期的條例,在域名寬限期內刪除的域名將不會會的退款。各通用頂級域名註冊商也已發出通知並執行該新條例,因此從2009年4月1日起,所有新注冊的通用頂級域名(.com/.net/.org/.info/.biz/.name/.mobi/.asia/.travel) 如在刪除寬限期內刪除,其注冊款項將不會被退還。
欲知詳情請瀏覽 http://www.icann.org/en/tlds/agp-policy-17dec08-en.htm. |
原來有寬限期?請問本來是多久的時間呢?
就是買好了但幾天內覺得不適合,就可以退掉申請喔? 現在才知道##!都要廢除此好康了><! |
也就是說以後註冊或續費之後都無法再獲得任何退款。
這樣子像我們這種reseller的風險又增加了,因為常常有許多不看註冊條款又不注意註冊續費通知的人跑來說他不想續費卻被自動扣款什麼的,有的人耍賴,寧願犧牲自己的信用而要銀行不要付,最後還是由reseller代付。 這些人一來不注意註冊條款和電郵通知,二來沒有責任心,三來寧願為了十美元而讓自己的信用被記上污點,還以為沒關係。等以後作其他網路刷卡時就知道了。 |
宽限期3天,现在仍有。不同注册商,可能相对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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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時間均為 +8。現在的時間是 08:10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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