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完整版本 : 急,收到律師信,告恶意搶注。。。
我朋友去年9月份注册了几個米,其中有一顆米的名稱是美國一家知名企業的商標,但當時他並不知道,只是覺得這個名字比較好記,又沒人注册,就自己注下來了,前兩天該企業的律師發來了EAMIL,說他恶意搶注,要求他放弃該域名的使用權,並將該域名归還該企業,但談到對我朋友的补偿問題,這家企業一分钱都沒提。怎麼辦?有辦法吗?兄台們?出出主意,好不好?
如果「罪證確鑿」的話,頂多就是請對方付你註冊費而已。
我暈,不是吧,太离谱了吧注册费?才多少銀子啊?現在保守估計此域名的價值也在10萬新台幣左右,暈啊暈。只有硬著头皮上了
seesawgame
2006-01-30, 03:14 PM
判決惡意搶註確定你是一毛錢也拿不到的 ~embarass:
價值再高最後也都是煙消雲散,在搶註的時候最好自己就要有心理準備了 ?:teeth
cokee
2006-01-30, 03:42 PM
人家給你的是律師信, 不是求售信~
他不要你補償就已經萬幸了~
該公司的名稱是什麼?如果是通用字,那還有救;如果是該公司自創的,那結果可想而知了...
marklin
2006-01-30, 06:27 PM
http://www.domain.club.tw/showthread.php?t=8612&page=1&pp=10&highlight=%A6X%B6%D4
這是以前討論過的case,看看吧.
最近查了一些資料,根據WIP《互联网域名和地址的管理:知识产权问题》(三)恶意注册的依据
关于恶意注册的认定,WIPO在建议中提出以下三个条件:1、被投诉的域名与商标权人持有的商标相同或者足以引起混淆的相似;2、域名持有人对该域名不享有权利或其它受法律保护的利益;3、域名持有人对该域名的注册与使用具有恶意。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缺一不可。此外,WIPO还对恶意的具体情形作了非穷尽性列举规定:1、为考虑增值,承诺销售、租赁或转让域名给商标或服务标记持有人或他们的竞争对手;或2、企业为取得盈利,通过创立与原告相混淆的商标或服务标记来吸引互联网用户访问域名持有人的网站或其它在线地址;或3、注册有关域名,其目的并不在于自己使用,而在于阻止商标或服务标记持有人利用自己的商标注册相应的域名;或4、为了破坏竞争者的商务而注册域名。
其中3條我朋友犯兩條,並沒有全犯,也會輸?請各位大大出點主意,有什麼辦法可以保住這個域名,這個域名是意大利一家頂級皮具生產商的商標,具體名稱的確不方便透露,現在我朋友用這個域名建了一個佛教網站,曾有人出2000美金购买這個域名,但他並沒有卖~~想不到現在居然成這樣子。
還有一個域名是我自己的,請各位給看看有沒有價值 Albero(阿波羅)
重點是對方如果提法律訴訟而不是上wipo的網名仲裁,一樣有得你受了。
訴訟的效力照樣可以把你的域名拿走。
對了,老大,上次zyxel.tw的結果如何?是輸是羸啊?有經驗分享吗?幸好這次的域名不是.cn,如果是.cn 不管你有理無理,一律死拉死拉的。北京国网信息有限公司的一系列官司就是最好的例子,北京国网信息有限公司抢注了全世界2000多個知名企業的.CN域名,官司是打一场輸一场,人都輸麻木了,結果最終還是遇到了GOOGLE這個冤大頭,花費200萬美金巨資赎回GOOGLE.CN
就我朋友這個官司來說,有不利的地方,也有有利的地方,第一,此域名有架設網站,且對商標使用者不構成同業競爭。第二,未將此域名用於羸利目地,因為此網站為佛教網站,用於傳播佛教思想。
我發現GOOGLE可能又要打官司了,這次有可能是關於www.gmail.cn之爭
第1個是www.gmail.cn
第2個是www.gmail.com
关于恶意注册的认定,WIPO在建议中提出以下三个条件:1、被投诉的域名与商标权人持有的商标相同或者足以引起混淆的相似;2、域名持有人对该域名不享有权利或其它受法律保护的利益;3、域名持...
只要你违犯了其中的一条,足以让你输得非常的惨!
eeoo99
2006-07-02, 01:40 PM
说不定是个发财的好机会呢!
如果对方很有把握,可能早就开始仲裁或诉讼了,你又不说是什么名!
就好象版友的一个118247.com一样,先也是发律师信过来威胁,哈大说不理他!
后来卖了个高价呢!!!自己找一下原来的帖子吧!
winwin520
2006-07-02, 02:14 PM
對了,老大,上次zyxel.tw的結果如何?是輸是羸啊?有經驗分享吗?幸好這次的域名不是.cn,如果是.cn 不管你有理無理,一律死拉死拉的。北京国网信息有限公司的一系列官司就是最好的例子,北京国网信息有限公司抢注了全世界2000多個知名企業的.CN域名,官司是打一场輸一场,人都輸麻木了,結果最終還是遇到了GOOGLE這個冤大頭,花費200萬美金巨資赎回GOOGLE.CN
就我朋友這個官司來說,有不利的地方,也有有利的地方,第一,此域名有架設網站,且對商標使用者不構成同業競爭。第二,未將此域名...
google.cn当时卖出是国网公司,自己马上弄了一个空壳公司,这公司是卖一款叫google口香糖的。。
但实际上并没有这个口香糖。国网跟CNNIC关系十分的密切,网上查查就知道。。
所以最后卖出200w美金,google不得不买的。。
至于gmail.cn的事情,我还没发现google有买回的意思,你看hotmail.cn这么多年都还没购回,就知道了
live.com.cn
live.cn
也是國風的,微軟是透過一個自稱來自澳洲的中間人,以普通低价購入的
如果已經駕站,並且與原名牌不相關的網站,相信你保留的贏面還可以
可以先看看toyota.com再看看 nissan.com,同車也不同名 ?:teeth
vanbollu
2006-07-27, 09:48 PM
虽然118247.co.uk,是一家英国黄页公司
而118247是一个随意数字,应该是都可以注册的吧
如果你沒有把柄(就是惡意出售網域和惡意使用等等的證據),就不要怕,用這個網域做一個和這個網域相關的站點,就幾頁都行,不要放和那家告你的公司有關的內容,更不要放置網域出售的字樣。最後就是好好的答辯。
net-ic
2006-08-02, 06:03 PM
出售也不要用你注册域名的信箱,别到时说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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