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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 Google 頁面也出現酒店廣告


jaka
2008-06-07, 08:29 AM
酒店廣告雖然合法,不過也有風險存在。Yahoo!奇摩以前曾經開放刊登酒店廣告,不過去年已禁止,不再刊登。



在Google搜尋結果以及Gmail頁面所提供的關鍵字廣告中,竟然出現酒店以及召募酒店小姐的訊息。雖然並不違法,但對於宣稱「不作惡」的Google來說,恐引發道德爭議。

近期陸續有網友發現在Gmail中出現酒店、公關等類型的廣告,而記者以關鍵字搜尋得到的廣告內容,確實出現「金錢豹酒店」、「徵酒店小姐」等廣告內容。

雖然這些酒店廣告的網站內容並不違反Google AdSense限制的「色情或成人內容」,不過酒店在社會一般認知中,並不適合未滿十八歲青少年出入,因此在搜尋、電子信箱等不限年齡皆可使用的開放平台提供類似廣告,也引起在道德上適當與否的討論。

網友Aimei就在批踢踢實業坊Google版表示,他認為在電子郵件中出現酒店廣告相當誇張,「廣告有沒有對18歲上下做分別?」他質疑。

而Google對於記者的問題,則避重就輕,只強調其自動化的派送機制。Google透過電子郵件表示,其廣告和相關訊息是以全自動作業進行,廣告關聯性選擇的機制是藉由Google的電腦進行文意分析所獲得的結果,不經由人為介入干預。Google一直以來都持續檢查廣告提供機制背後的演算法,以確保提供給用戶的資訊具有足夠的相關性。

Yahoo不提供酒店廣告
相較之下,對手Yahoo!奇摩有不同做法。在Yahoo!奇摩以各種可能的相關關鍵字搜尋,並不會出現酒店相關廣告。Yahoo!奇摩公共關係部總監歐玟瑛表示,酒店廣告雖然合法,不過也有風險存在。Yahoo!奇摩以前曾經開放刊登酒店廣告,不過去年已禁止,不再刊登。

歐玟瑛解釋,基於企業社會責任,Yahoo!奇摩認為酒店廣告可能造成不良影響,例如想找打工的青少年,可能因此誤入歧途。他強調酒店為合法營業,不過基於社會風俗的實際狀況來看,酒店廣告並不適合刊登在搜尋頁面。「我們不願意去賺這個錢。」他說。

這樣的情形看在專家眼裡,認為遊走於法律上的模糊地帶。資策會科技法律中心資通法制組組長吳兆琰指出,這可能引發道德爭議,但實際要以法律進行管制「非常困難」。

他解釋,就兒少法或性交易防治條例來看,都沒有特別將「酒店」納入規範範圍。而在法律的認定上,必須為「引起性暗示」做為是否違法的標準,不過單就酒店廣告看來,並沒有猥褻字眼直接引起性暗示,因此基本上是無法可管。

雖然相關法條的主管機關為內政部,不過實際上的執行卻是由各縣市政府自行決定。目前全台縣市只有花蓮縣有特別將「酒店」列入兒少法第33條做為規範行業,但其他縣市在執行上並不會劃分的這麼細。

不過吳兆琰建議,Google可以利用加強網路巡邏員或加強客戶申訴機制的方式,來減少酒店廣告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

jaka
2008-06-07, 08:41 AM
大家注意一下,看會不會也出現"酒店"廣告:songyy~cici

lukawa
2008-06-07, 09:52 AM
真得出現了
http://img179.imageshack.us/img179/4392/windan1.png

best-url
2008-06-07, 10:37 AM
真得出現了



那個廣告是 聲東擊西 -
http://idnclub.com/showthread.php?t=6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