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完整版本 : 2ちゃんねる(2ch.net) 面臨
winwin520
2007-01-23, 12:31 PM
號稱有用家多達一千萬的日本最大留言板BBS網站,2ちゃんねる(2 channel, 2ch.net),面臨閉站大危機!才一踏入2007年不久就發生這種網絡大事,實在是意想不到!!
事緣上年8月,一名上班族男性(35) 在2ch 上被公開了住址、家人的真名等等,更被2ch 住人們惡意中傷為「人渣」、「網絡跟蹤狂」等等,於是向東京地方法院入稟要求2ch 的管理者-西村博之(30) 公開惡意留言者的資料,於同年9月在西村氏缺席聆訊下獲判勝訴。西村氏無視法庭判決,被罰給予對方每日5萬日元的罰金至今已達百日,罰金總額達500萬日元。
現在西村氏可啟動上訴程序。設若西村氏繼續無視法庭,他的全部財產,包括銀行個人戶口、車輛、個人電腦甚至他擁有的「2ch.net」網域名將被凍結。這個判決一旦執行,將直接影響所有2ch 住人的日常生活。據報道,連網域名也被凍結是「日本國內聞所未聞」。雖然形勢不妙,西村氏仍堅稱「還能在網上戰鬥」、「年收入一億日元」,意志堅決。
IT業界人士稱,由於2ch 的資料分散存在50 台服務器上,移轉數據非常麻煩,加上換網域名也需要相當的時間,必需至少兩個星期才可能完成轉移作業。西村氏如何面對地方法院的判決,將是網絡焦點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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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23, 01:02 PM
號稱有用家多達一千萬的日本最大留言板BBS網站,2ちゃんねる(2 channel, 2ch.net),面臨閉站大危機!才一踏入2007年不久就發生這種網絡大事,實在是意想不到!!
事緣上年8月,一名上班族男性(35) 在2ch 上被公開了住址、家人的真名等等,更被2ch 住人們惡意中傷為「人渣」、「網絡跟蹤狂」等等,於是向東京地方法院入稟要求2ch 的管理者-西村博之(30) 公開惡意留言者的資料,於同年9月在西村氏缺席聆訊下獲判勝訴。西村氏無視法庭判決,被罰給予對方每日5萬日元的罰金至今已達百日,罰金總額達500萬日元。
現在西村氏可啟動上訴程序。設若西村氏繼續無視法庭,他的全部...
[無視法庭] 可能 在台灣稱為 [藐視法庭] or [蔑視法庭] 吧 ?!
日本 "法庭" (or 法官) 的權威多大 -
看看咱們 總統府 裡的那群傢伙 - 一副 看你(法庭)能奈我何 的傲慢態度 ~angrytalk
1paper
2007-01-23, 01:19 PM
[無視法庭] 可能 在台灣稱為 [藐視法庭] or [蔑視法庭] 吧 ?!
日本 "法庭" (or 法官) 的權威多大 -
看看咱們 總統府 裡的那群傢伙 - 一副 看你(法庭)能奈我何 的傲慢態度 ~angrytalk
這跟日本法庭權威多大無關吧...台灣也有連續處罰規定。
規定和無視是二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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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23, 01:41 PM
這跟日本法庭權威多大無關吧...台灣也有連續處罰規定。
規定和無視是二回事
看其報導:
...一名上班族男性(35) 在2ch 上被公開了住址、家人的真名等等,更被2ch 住人們惡意中傷為「人渣」、「網絡跟蹤狂」等等,於是向東京地方法院入稟要求2ch 的管理者-西村博之(30) 公開惡意留言者的資料,於同年9月在西村氏缺席聆訊下獲判勝訴。西村氏無視法庭判決,被罰給予對方每日5萬日元的罰金至今已達百日,罰金總額達500萬日元。
現在西村氏可啟動上訴程序。設若西村氏繼續無視法庭,他的全部財產,包括銀行個人戶口、車輛、個人電腦甚至他擁有的「2ch.net」網域名將被凍結。這個判決一旦執行,將直接影響所有2ch 住人的日常生活。據報道,連網域名也被凍結是「日本國內聞所未聞」。
僅僅因為[一名上班族男性(35) 在2ch 上被公開了住址、家人的真名], 被告 - [西村氏缺席聆訊], 而引發 衍生出 [被罰給予對方每日5萬日元] & [若西村氏繼續無視法庭]~ 他的全部財產,包括銀行個人戶口、車輛、個人電腦甚至他擁有的「2ch.net」網域名將被凍結...
原本的 [500萬日元] 罰金 並不是龐大到 令人 "無法負擔" 的地步 - 重點在於 因為 [無視法庭] 而 誅及 "銀行個人戶口、車輛、個人電腦甚至他擁有的「2ch.net」網域名將被凍結"...
因此, 我認為是 法官(法庭) 為了展現 法威 所做出那種 裁定 的... (我猜 - 日本的 法律 上應該沒有明文規定出 "無視法庭" 要判何罪 ~ "無視法庭" 可能僅就 審判法官 or 庭長 自己認定 就成案 吧?!)
Ps. 我並非學法律的, 僅敘述個人觀點...
bugmac
2007-01-23, 02:58 PM
先進國家對於法律 隱私權 人權 等都很重視
日本之前的案例:
超速偷拍 拍到一個醫生帶情婦偷情
罰單連同照片寄到醫生家 被老婆抓包
下場:離婚賠償大筆贍養費
醫生怒告法院 國家敗訴 國賠
順便連帶造成警察超速拍照 不得偷拍
去過日本的朋友應該都有看過日本警察的執法方式
不知緣由的台灣旅客都會笑 日本警察那樣怎麼拍的到?
但回頭想想還真悲哀啊?
國家一般來說沒有高於人民的權利
法律沒載明國家可以做的 原則上就是不可以
但人民不一樣
法律沒有說不能做的
人民應該就可以做
像是"憲兵配備毛巾事件"
要是在先進國家諸如美日發生 我想國防部長下台應該是免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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