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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有好的在國内註冊域名,轉到國外註冊商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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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件事看起來不是太順,有人瞭解更詳細內容的可以幫我解惑嗎?
1. 新聞提到說「亞洲域名爭議解決中心」在六月時把域名判給浦發銀行使用,又說何先生在八月的時候網頁開始使用,到底這時網名是誰的呢?「亞洲域名爭議解決中心」判決後應該有權力把域名轉給浦發銀行,而不會讓這個域名由何先生轉到其他人手上是嗎?還請熟悉亞洲域名爭議流程的人解析一下。 2. 目前該域名查到的註冊日是今年 6 月,表示應該轉手過,目前是 parking 狀態,看起來不像是浦發銀行或何先生個人所擁有,有誰有 whois.sc 的會員能查到歷史資料來看看嗎? 3. 上海法院的網頁上確實有此一則「舊聞」,顯示 8/31 有此一案開庭審理,但是沒有更新的消息公布,有人知道詳情的嗎? 我是覺得大家都把焦點放在上海法院如何判,但是目前看來這點似乎沒那麼重要。正如大家所質疑的,大陸的法院怎麼有權力來判 .com 域名歸屬誰,難道要先限制當事人不能把域名轉出或釋放嗎?如果沒有這樣的限制,當事人把域名轉手後那又要如何判?如果是審理期間域名到期非本人意願而釋放又該如何算?種種的問題讓一個地方法院很難去做到公正且正確的處理。 而重點是,這域名先前就已經由「亞洲域名爭議解決中心」所判過了,該機構是ICANN授權國際域名仲裁機構之一,才是有權力去解決域名糾紛的機構。如果上海法院判斷由個人勝訴的話,後續才會有爭議,也才有好戲看,而現在上海法院判的和亞洲域名爭議解決中心處理的結果是一樣的,因此現況不變,不會產生大陸法院有沒有權管這個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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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若為前者,法院受理還是有原問題的存在?不過,大陸法院的確可能會有管轄權,因為該案子的當事人、註冊地均和中國有密切相關。只是這樣的話,各國註冊gtld的爭議解決和ICANN的爭議解決之間的關係是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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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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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來對媒體的消息有相當程度的保留,媒體的報導只能相信確有其事,但事情的內容與報導可能會有落差,甚至是虛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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