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best-url
大家要認清楚 事實 -
問題是出在 該名男學生的家長 (憑甚麼提出300萬元國家賠償訴訟)
以及 審判該案件的法官 為何要做出如此的宣判...
別把此事情看成是 政府 隨意 以 '國賠' 去處理事件 (浪費納稅人的錢)...
(一名法官 絕不能代表我們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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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法官 絕不能代表我們的政府" ... 非常同意
但是判國賠並非不合理
只是必須後續要那位老師賠償所有費用
但是這些後續的內容,媒體是沒有興趣報導的
雖然說男學生也爽到, 但是還是必須在未成年的法律保護下
家長提國賠也未能論說不合理
整個事件確實讓人頓足, 為何要我納稅人付錢?
但是學校沒有確實維護老師水準,讓這位女狼師能夠有機會當老師,
學校未能保障未成年人,確有疏忽之處
法律是這麼規定,也實在只能徒呼負負
所以不必太生氣的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