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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的認知與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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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0, 01:51 AM
哈啦
論壇管理員
註冊日期: 2002-05-28
文章: 23,020
引用:
作者:
神遊
899元是使用痞客邦的
『使用個人網址』App
服務.
網址必須先自備.
昏倒。類似「請上網搜尋...」,你買了一個產品之後再去買另一個產品來推銷你之前買的這個產品?
不知用的人多嗎?這些人既然已註冊了網址,難道不知道大多數註冊商提供forward的功能嗎?
喔對了,如果他們註的域名是在台灣註冊商註的,那確實沒有這些已算是「普世價值」的功能。
真是一步落後,處處落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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