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TWNIC電子報
查看單個文章
  #4  
舊 2008-05-11, 06:32 AM
marklin marklin 目前離線
進階會員
 
註冊日期: 2004-02-02
文章: 1,234
預設

由於網域名稱是採『先申請、先發給』之註冊政策,因此,日後如您要主張已被他人註冊之網域名稱使用權時,須透過網域名稱爭議處理機構或以司法方式解決,不但費時,更需承擔失去企業使用網路識別之風險。為維護貴企業的網路門牌識別不被侵害,請立即申請註冊貴企業專屬的.tw網域名稱。域名申請註冊網址:http://www.twnic.net.tw/dn/dn_01.htm

他寫這樣是為了要迫使那些沒有在注意網址重要性的企業,趕快來註冊網址.
為什麼他們不要把註冊費降低,把移轉流程簡化?

讓買賣家交易更方便. 現在的.tw市場根本是一灘死水.
連國外的買家想買都不能買..就算可以,其中的複雜化的手續真是累死人了.
twnic都是笨蛋嗎?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