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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5-02-13, 11:38 PM
哈啦 的頭像
哈啦 哈啦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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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轉址服務]法律問題多...
其實這也是當初提議聯合服務的主要考量,就是如果大家集中在一起合資,就可以請法律顧問(當然是要找懂網路且有國際訴訟-其實就是美國訴訟-能力的法律公司)。一方面和轉址的客戶端訂定明確的合約(service term),另一方面可能也要和網名的上游registry訂定明確的使用合約。
而除了法律費用之外,其他的程式開發和宣傳推廣也都是一票到底,或許比目前散兵作戰要省時省力又省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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