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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6-05-02, 06:09 PM
cool 的頭像
cool cool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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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2-10-01
文章: 2,763
預設

如要提供這"my Domain mail"給他人使用, 需留意到法律問題
會如同轉址一樣, 別人可能拿去做壞事, 偵查時會先從網址擁有人

自己的服務條款要註明清楚, 可去參考各提供free mail網站業者的服務條款
使用者申請時IP一定要記錄, 萬一需配合偵查時; 有資料!

ps: 上述僅是提醒, 做好釐清責任點, 便可安心去提供服務...配合偵查到有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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