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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6-01-27, 09: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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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設 銀行吃掉我的紅利點數,然後吐還給我

我上個月的帳單,累積 4,818 點,加新增的點數共 5,650 點,結果後面出現一條調整紅利 -1,269 點...
我一看就知道,應該是超過兩年的點數被吃掉了,因為我一直都沒換...

後來看到電視上有律師說,銀行這種規定跟民法第 125 & 126 條有出入,我就上網查民法,

代碼:
第 125 條 (一般時效期間)
請求權,因十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但法律所定期間較短者,依其規定。
 
第 126 條 (五年之短期時效期間)
利息、紅利、租金、贍養費、退職金及其他一年或不及一年之定期給付債
權,其各期給付請求權,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很明顯,紅利點數最起碼有效期限至少五年,銀行違法啦...

我剛剛閒著沒事,就拿起電話撥給銀行興師問罪,一開始客服小姐還說的振振有詞,當我搬出民法時,她就叫我稍候,
讓我聽了三分鐘的音樂 (應該是去搬救兵吧) ,然後跟我說優待我把點數回復,但只有半年時效...
我想,等半年後,我再打去煩,他們應該還是會還我吧~

嗯,平常真的要多吸收點法律知識,才不會被坑了還不知道 (還有幾家還沒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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