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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 [新聞] 政院開放企業申請頂級網域名稱


chennien
2016-11-16, 03:28 PM
(2016年 11月 16日)

為符合國際現況及實務所需,行政院會今天通過電信法第20條之1修正案,開放企業可以申請通用頂級網域名稱,以利企業行銷,修法後,宏達電「.htc (http://nic.htc) 」等頂級網域名稱也可望上路,並作為行銷活動應用。

通傳會表示,考量國內法人已向全球網際網路名稱與號碼指配機構(ICANN)提出網域註冊申請,包括「.acer 」、「.htc 」、「.taipei (http://www.hi.taipei) 」及「. 政府」四個新通用頂級網域名稱,為符發展現況及實務所需,因此擬具電信法第20條之1修正案。 修正要點為有關從事網域註冊管理業務者,應為「非營利法人組織」規定,刪除「非營利」限制。

換言之,開放後,不再限非營利法人,包括一般企業等營利法人,也可申請頂級網域名稱,以從事相關的行銷活動。

根據通傳會資料,2012年 ICANN開放後,全球已有1,930個案件通過申請,其中包括國內企業宏達電、宏碁,申請通過的「.htc 」、「.acer 」,以及台北市政府申請的「.taipei」。

目前台北市政府已開放「.taipei 」頂級網域註冊,讓企業及個人申請使用,以擴大行銷城市品牌。

至於「.htc 」,目前僅限企業內部自用,尚未對外營業,官員表示,電信法第20條之1修正通過後,「.htc 」就可對外受理客戶申請,投入相關的服務或行銷活動。

舉例來說,未來宏達電若對外開放,客戶就可用自己的英文名字 jenny,申請 www.jenny.htc。

官員表示,向 ICANN申請頂級網域名稱,要支付維護費,包括先付一筆頭期款 500萬元,另外每年再繳 300萬元。

對企業來說,頂級網域名稱雖有行銷的商機,但也不是沒有成本,尤其現在搜尋引擎如此方便,企業也會考量是否需要再付費藉頂級網域名稱打品牌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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