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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 台北金融大樓來函


Taipei101
2004-05-04, 10:48 AM
http://www.taipei101.com/dn001.jpg

http://www.taipei101.com/dn002.jpg

http://www.taipei101.com/dn003.jpg

steven
2004-05-04, 10:53 AM
5萬?仲裁就花了八萬了,五萬也開得出來,不要理他.

louischang2002
2004-05-04, 10:54 AM
他們似乎想的太美了一點

steven
2004-05-04, 10:55 AM
開記者會吧,不賣他硬要來糾纏,莫名其妙.

哈啦
2004-05-04, 11:08 AM
五萬?火星幣嗎?真是笑死人了。五萬美金都嫌太便宜了,還五萬?
別理他,真是有夠可以了。
必要時請他們去看看一些網名的新聞,先了解市場行情再來談。

whosee
2004-05-04, 11:32 AM
http://www.taipei101.com/dn001.jpg

http://www.taipei101.com/dn002.jpg

http://www.taipei101.com/dn003.jpg

呵呵...
真是本世紀最大的笑話... ~hahaha
五萬元???
等於一個二萬五...
買一個馬桶都不夠...

還有...
世界上有這種網名嗎???
http://www.taipei101.com
http://www.taipei101.com.tw
連網名都搞不清楚...
根本不配擁有這個網名...
不必理他... ~sucks

cony
2004-05-04, 11:33 AM
難道他們的資金真的這麼不足嗎???
真的很難想像花五萬元就想買下這兩個網址

那我花101萬買下他們101大樓好了

Matt
2004-05-04, 11:35 AM
他們似乎不曉得他們是在跟一群人打交道,不是一個人!!
很想罵髒話,他們是當我們"白吃"啊
5萬塊就想打發
我看算一算網名俱樂部有500多個會員
一個人頭5萬還差不多,用這個價格來談
還差不多
理都不要理它
真是笑死人

Matt
2004-05-04, 11:41 AM
那我花101萬買下他們101大樓好了
這個不錯 ?:D
很像是他們的邏輯思考

whosee
2004-05-04, 11:44 AM
他們似乎不曉得他們是在跟一群人打交道,不是一個人!!
很想罵髒話,他們是當我們"白吃"啊
5萬塊就想打發
我看算一算網名俱樂部有500多個會員
一個人頭5萬還差不多,用這個價格來談
還差不多
理都不要理它
真是笑死人

呵呵...
這麼大的財團還這麼小鼻子、小眼睛...
(其實更可悲的是無知...)

我出價五十萬...
真的...

some
2004-05-04, 11:44 AM
我想這網址對taipei101兄的意義遠超過百萬吧..

拒絕他們吧,如果來來糾纏就開記者會!

freebsd
2004-05-04, 11:48 AM
這個世界還是有正義公理的 ~youarebe: Taipei101兄~我永遠支持你 ~yes 跟 :shoot2gu: 101周旋到底~而且有我們這些人支持你! ~argue

some
2004-05-04, 12:08 PM
http://www.taipei101.com/dn001.jpg

http://www.taipei101.com/dn002.jpg

http://www.taipei101.com/dn003.jpg

呵呵...
真是本世紀最大的笑話... ~hahaha
五萬元???
等於一個二萬五...
買一個馬桶都不夠...

還有...
世界上有這種網名嗎???
http://www.taipei101.com
http://www.taipei101.com.tw
連網名都搞不清楚...
根本不配擁有這個網名...
不必理他... ~sucks

如果出50萬那taipei101兄可以考慮將 www 這個子域名租給他們

但 taipei101.com.tw 還是自己的, 只有租 www.taipei101.com.tw ~hahaha

Taipei101
2004-05-04, 12:16 PM
比較莫名其妙的是第三項第二款「乙方於取得前開網域名稱之移轉登記後,同意拋棄對甲方先前主張之民、刑事訴訟權利。」

原來國際通商的大律師都是這樣搞的呀 ~embarass:

Taipei101
2004-05-04, 12:21 PM
補充一下去年仲裁案申訴書的好笑內容:

一. 按TWNIC之登記規定”com.tw”為專對公司行號欲進行公司業務推廣,各項營業告示及展現訊息給顧客之用,所以其登錄規定早已明定需為有登記的公司行號始準登記使用,其意甚佳、其理甚明。然註冊人吳文維先生於答辨書中第一條第二項自行明白表示”因吳君早於八十八年四月三十日申請www.taipei101.com.tw系爭網域名稱時,註冊管理機構財團法人台灣資訊網路中心(下稱TWNIC)尚未開放idv.tw個人網域名稱之註冊申請,且依當時TWNIC制定公佈之網域名稱註冊辦法第七條第一項規定,.com.tw係指依公司法登記之公司或依商業登記法登記之商號,.com.tw、net.tw以及.org.tw網域名稱之申請須檢附網域名稱審查書及各該資格證明文件,故囿於當時註冊法令之限制,吳君乃以台興有限公司負責人家屬身分關係及該公司股東身分(參被證三),以台興有限公司之名義向TWNIC申請系爭網域名稱之註冊(參被證四)。”,所以註冊人吳文維先生十分明白TWNIC登記規定,雖然註冊人吳文維先生於事後有成為股東,且為公司負責人之家屬,但股東及家屬是否可視為公司實質經營人?只是為了規避TWNIC規定之用,其實質意義甚明,因而其上述行為已經有違TWNIC的規定,亦已十分明確。

二. 為保障本公司合法權益及正當商業行為,懇請 諸公能細思考量主持正義,為萌芽中的網站行為樹立典範。

Taipei101
2004-05-04, 12:27 PM
對方連網域名稱移轉同意書都寄過來了

以後對"一廂情願"這四個字有更深的體會了 ~greenlau:

citi
2004-05-04, 12:31 PM
五萬... ~hahaha ~hahaha ~hahaha
價格不錯
算是一筆好買賣... ~yes ~yes ~yes
給他們一個taipei101.com的subdomain吧

101.taipei101.com
101.taipei101.com.tw ?:D ?:D ?:D

哈啦
2004-05-04, 12:31 PM
別理他們。這種公司大概玩不了多久,老板和經理就都要換人了。

coca
2004-05-04, 01:16 PM
5萬買subdomain蠻合理的,不過他們沒這個眼界,所以呢?想透過法律取得這個
Domain大概是不可能了,也許你該提防有人會用暴力奪取..?

steven
2004-05-04, 01:48 PM
堅決不要賣他們,以後捧大把鈔票來也不要賣,
無理取鬧,簡直可恨,
建議你去註個外商公司,就叫做Taipei101.com, Ltd.
一個月內可以完成所有手續,
看他還有什麼名堂好搞.

teddychu
2004-05-04, 02:11 PM
連我這外行人都覺得爆笑... ~hahaha ~hahaha ~hahaha ~hahaha ~hahaha ~hahaha

他們一個月賺進的錢,光租金,絕對不只五萬新台幣

建議Taipei101兄開價五萬一個月,租給他們www.taipei101.com.tw,taipei101.com另外計算,或是這兩個域名各一層樓辦公室(當私人住家好了? ~youarebe: )加上五百萬的新台幣,這才夠意思乜... ~hahaha

哈啦
2004-05-04, 02:26 PM
乾脆將他們寄來的律師函改一下,表示你願意出五十萬購買台北一0一大樓,並把同意書寄去,要他們趕緊填好寄回來 ~greenlau:

cool
2004-05-04, 02:36 PM
五萬....租他們一個subdomain
http://my.taipei101.com

再送 http://my.taipei101.com.tw

cool
2004-05-04, 02:51 PM
比較莫名其妙的是第三項第二款「乙方於取得前開網域名稱之移轉登記後,同意拋棄對甲方先前主張之民、刑事訴訟權利。」

原來國際通商的大律師都是這樣搞的呀 ~embarass:

第三項第一款「......甲方於移轉網域名稱時,應負責自行移除該網頁上之所有文字.圖片等內容。

這句話也很莫名其妙...似乎不懂網域名稱操作要領 ~hahaha

租一個http://ww.taipei101.com 給他們好了!

steven
2004-05-04, 02:58 PM
乾脆將他們寄來的律師函改一下,表示你願意出五十萬購買台北一0一大樓,並把同意書寄去,要他們趕緊填好寄回來 ~greenlau:

這個idea蠻好的

哈啦
2004-05-04, 03:05 PM
第三項第二款「......甲方於移轉網域名稱時,應負責自行移除該網頁上之所有文字.圖片等內容。

這句話也很莫名其妙...似乎不懂網域名稱操作要領 ~hahaha



這真是笑料不斷啊 ?:D
這就是台灣奇蹟,一群「上流社會」的人士還停留在二十世紀「中葉」 ~sucks

自行移除…他們大概以為網頁上的東西是經過打地基、灌漿、拉管線等工程的,所以你如果賣出去要負責移除地上建物? :hitwall

還有,我真很想知道,對方是如何得出「新台幣五萬元」這個價位的?
~greenlau: ~greenlau: ~greenlau: ~greenlau:

alex
2004-05-04, 03:20 PM
你就回覆,

本公司註冊此網域名稱(taipei101.com.tw與taipei101.com)並非為出售牟利. 所有相關網域名稱所有權為"壹零壹資訊有限公司"所有. 貴公司若有資訊服務需求 (建立網站), 請與本公司業務單位連繫.

壹零壹資訊有限公司
總裁 吳文維

steven
2004-05-04, 04:21 PM
不要回覆就好了,當做沒收到.

哈啦
2004-05-04, 04:24 PM
反正我們在這裡說的東西全非當事人說的,無法做為「呈堂證供」 ?:D

反正當事人不要在這裡公開表示什麼意見就好。

some
2004-05-04, 05:40 PM
事情應該想得複雜些
二個網址五萬元
這說法應該只是探路而已
也許是一個談價錢的程序
也許他等著您回覆一些不得體可拿做申訴的理由
應該要小心處理才是


furan 兄的確謹慎 ~youarebe:

不理他們

我比較關心的是.. 上回說的 taipei101.com 的T-short 有沒有要印阿
可以團購穿到taipei 101大樓晃 ~greenlau: ~greenlau:

steven
2004-05-04, 05:43 PM
要做T-short的話,可以設計兩款,
一款只要五十件,總共一百件,大陸那邊就會接單了,
some兄可以動手設計啊,設計出來再叫taipei101兄買單..哈..

some
2004-05-04, 05:51 PM
T-short 設計我再去參考phpbb-tw.net 的模式~他們有經驗~~

cool
2004-05-04, 05:57 PM
那封協議書的確無需理會.....當事人也無需在此作任何回覆!

回歸現實面,還是要準備好一些應變去保護你的網址!

why3s.com
2004-05-04, 08:16 PM
乾脆將他們寄來的律師函改一下,表示你願意出五十萬購買台北一0一大樓,並把同意書寄去,要他們趕緊填好寄回來 ~greenlau:

我覺得 這個妙 :D

dx2
2004-05-04, 08:40 PM
我想了一個最佳解決方案,提供給台北金融大樓參考。
為了再破紀錄,建議旗竿加個三米,改申請taipei102.com,再破紀錄,又可取回網址。
要不如果經濟真的那麼困難,拆掉一點,改申請taipei100.com也行。

whosee
2004-05-04, 09:04 PM
我想了一個最佳解決方案,提供給台北金融大樓參考。
為了再破紀錄,建議旗竿加個三米,改申請taipei102.com,再破紀錄,又可取回網址。
要不如果經濟真的那麼困難,拆掉一點,改申請taipei100.com也行。

現在不是改成甚麼名字的問題...
而是 taipei101 這個名稱所隱含的商業成本或價值已經很難估算...
改個名字或許不必花什麼錢...
但是要改掉大家腦子裡面對這棟大樓名稱的概念...
恐怕沒幾千萬是做不到的...
(這還沒有估算轉換過程中所花費時間成本的損失...)

dx2
2004-05-04, 09:32 PM
這樣廣告效益才大,會長高的大樓,台北新融大樓持續破世界紀錄中,這樣的廣告正好順勢推出taipei102.com正好。

steven
2004-05-04, 10:01 PM
那到時候台北103.104.105...是不是要一路等著挨告?
到時候跟163系列一樣,搞不好跑出一堆台北xxx系列.

Taipei101
2004-05-04, 10:37 PM
再貼一張"恐嚇信"
去年十一月寄來的...

http://www.taipei101.com/dn004.jpg



口氣像不像宋楚瑜"24小時見面, 48小時驗票"的最後通牒阿? ~embarass:

SANADA
2004-05-04, 10:56 PM
再貼一張"恐嚇信"
去年十一月寄來的...

http://www.taipei101.com/dn004.jpg



口氣像不像宋楚瑜"24小時見面, 48小時驗票"的最後通牒阿? ~embarass:

這律師應該投二號哦 ~embarass:

some
2004-05-04, 11:01 PM
哇.....

taipei101兄投搞壹週刊啦..很多料可以寫耶..

freebsd
2004-05-04, 11:07 PM
台北101大樓又不會是永遠的第一高樓 ~embarass: 我覺得這家公司(或代表這家公司)的律師有點過份了說,網域名稱本來就是先註冊先贏的,除非違反了TWNIC的規定,如果你們公司硬要用這種"手段"取得網域名稱,就算最後是你們的或不是你們的又怎樣,負面的後果你們想過嗎? ~what

uhero
2004-05-05, 01:07 AM
這些資料都收集起來
以後打官司都是有利的證據 ...

保持沈默...不要跟他們談到有關任何"錢"的事...
要不到時對方錄下音來...又拿來大作文章

繼然 .COM.TW 都拿不回去了
.COM 的難度更是高...

.COM 本來就是採先註先贏 , 要不在美國那些花高價買 Domain 的都是笨蛋??

5萬... 我想對方律師沒打過網路官司
先去了解網路蟑螂的文化在來

只會用一些恐嚇的言詞....什麼罰款 1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對方堅持要買回,拿著那張對方寄來的恐嚇信,指上面的價格給對方看...
那價格就是你要賣的價錢(不要說出來...對方可能會錄音...)


要不..就是占有股份 , 就是你也是股東,你出網名....
打合作契約 , 不完全賣斷這網名
這樣的話,你也有"出力"...
拿個 3%~5%的股權應該不過份

sunhouse
2004-05-05, 05:15 AM
再貼一張"恐嚇信"
去年十一月寄來的...
http://www.taipei101.com/dn004.jpg
口氣像不像宋楚瑜"24小時見面, 48小時驗票"的最後通牒阿? ~embarass:
第5點,好像是律師函的標準格式, 就是要威脅你要出面來談談!

Taipei101
2004-05-05, 05:57 PM
從這幾個月來和對方律師接洽的過程中,
發現其專業和對案件鑽研的程度實在大有問題。
從昨天的來函內容來看,處處是破綻和笑話(連dns設定都不知道,還要我"自行移除":P)
顯見即使是一等一的大律師,
面對新傳播科技時,仍舊是左支右絀。

或許是律師事務所突然受委任接下這個case,
他們對整個網名爭議的認知時間點並不是從1999年開始,
而是從他們接case算起,
以致於他們一直以後取的商標,來對先取的網域名稱作主張。

事實上,我問過之前的委任律師,以及聖島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就他們的認知,無論台北金融大樓今後取得任何形式的商標,
都無法以此來強取taipei101.com和taipei101.com.tw,
況且資策會科法中心的仲裁結果,具有準法律效力,
即使未來打官司,對方贏的機會還是不大。

對方律師想以恐嚇或威脅利誘來談這件事,
甚至連網域名稱移轉同意書的送上門來了,
我想如果這是台北金融大樓管理階層授意的話,
那只能說一切交由法律來解決,
若要繼續鬧到ICANN仲裁,隨時奉陪 ~coolguy

哈啦
2004-05-05, 06:04 PM
從這幾個月來和對方律師接洽的過程中,
發現其專業和對案件鑽研的程度實在大有問題。


這些律師想必大都是中壯年人吧?應該不是那些七老八十的老人家。而這些如今社會的主力,白領專業人士對網路陌生至此,如果還有人說台灣是個「資訊大國」,那肯定會笑掉人家大牙的。

best-url
2004-05-05, 06:46 PM
持平來說; 我們 (嚴格一點來講, 應該稱為[你們] - 因為我承認我自己也搞不很透徹這 DNS 的 設定,解析 A紀錄...等的諸多功能) 不能以自己對於自身比較熟悉事務的程度去評估別人對於非其週遭 或其專業領域 事務, 因不甚明瞭所說出的 不專業的話語.

我有時跟同年齡的朋友開玩笑, 笑朋友連電腦都不太會 "善用", 結果朋友說 自己不會用電腦有甚麼關係呢 - 只要您花錢請來的部屬會操作就好了! 他說他想看甚麼資料, 用嘴巴說一聲就好了 ! 我說 ~dead

難道版友們會認為都是中壯年人的 裕隆嚴 威京沈 元大馬 太電章. 等人的(家族)事業做這麼大; 他們不太了解 DNS 時, 我們就能很名正言順的去.. ~veryangry

gump
2004-05-05, 06:49 PM
記者會可以等到台北金融大樓再次展開法律行動時召開,公佈所有事實給大家知道,
然後請他們別再繼續糾纏下去,順便請胡教官到場出價 50 萬向吳兄購買網名,讓大
家知道台北金融大樓的荒謬行徑 :D

哈啦
2004-05-05, 06:54 PM
裕隆嚴 威京沈 元大馬 太電章. 等人的(家族)事業做這麼大; 他們不太了解 DNS 時


其實這只是反應了一個社會的資源分配型態。並不是說不懂DNS就如何,術業有專攻,聞道有先後,但就客觀面來看,這可以反應出這個社會的某個面向。你提到的上述這些老板們,其實剛好反應了目前台灣的資源分配型態,就是大多數控制資源的人是來自於「特權」和「繼承」。當然特權和繼承在每個社會都有,但它所占比例的多寡,應該可以做為一個經濟型態的指標吧。如果同樣是老闆,同樣都是動動口就可以叫下面的人幫他把電腦弄好,但一個是雅虎楊,一個是裕隆嚴,這二個人所代表的社會經濟型態就完全不同。我想同樣是控制大部份資源的老闆人物,如果雅虎楊型的老闆多一點,和裕隆嚴型的老闆多一點,這二個社會還是有差的。
一點個人看法。 ~embarass:

best-url
2004-05-05, 07:26 PM
...記者會...請胡教官到場出價 50 萬向吳兄購買網名,讓大家知道台北金融大樓的荒謬行徑 :D

~youarebe: ~youarebe:


...
特權和繼承在每個社會都有,但它所占比例的多寡,應該可以做為一個經濟型態的指標吧。如果同樣是老闆,同樣都是動動口就可以叫下面的人幫他把電腦弄好,但一個是雅虎楊,一個是裕隆嚴,這二個人所代表的社會經濟型態就完全不同。我想同樣是控制大部份資源的老闆人物,如果雅虎楊型的老闆多一點,和裕隆嚴型的老闆多一點,這二個社會還是有差的。

~youarebe:

Taipei101
2004-05-05, 07:38 PM
我想best_url兄有點小誤會了
我舉dns的例子只是其中之一

隨便再舉一個例子好了
對方律師去查taipei101.com的whois, 得知註冊在101 Info Co.ltd名下
結果協議書抬頭竟然寫101資訊有限公司(實際上是壹零壹才對)
這個小錯誤雖然沒什麼大不了, 但是依規定數字不得作為公司登記之名
身為律師, 不可能連這細節都不知道吧? ~what
嚴格說來, "101資訊有限公司"的抬頭一點法律效力都沒有,
這樣不嚴謹的協議書, 出自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
真該打屁股啊 ~dead

best-url
2004-05-05, 08:24 PM
所以任何與 法律 相關的 文件 真應該字字句句 嚴謹 斟酌 拿捏 - 有謂道 [刮別人鬍刀之前 應該把自己的先刮乾淨 !]

shenghong
2004-05-05, 08:37 PM
http://www.tfc101.com.tw/mail.htm
直接告訴他們~看他們請的好律師~'
?:D
小弟也贊同讓社會大眾知道~
否則不懂的人還以為是Taipei101兄是某種爬蟲類~

alex
2004-05-05, 10:50 PM
我有時跟同年齡的朋友開玩笑, 笑朋友連電腦都不太會 "善用", 結果朋友說 自己不會用電腦有甚麼關係呢 - 只要您花錢請來的部屬會操作就好了! 他說他想看甚麼資料, 用嘴巴說一聲就好了 ! 我說 ~dead

難道版友們會認為都是中壯年人的 裕隆嚴 威京沈 元大馬 太電章. 等人的(家族)事業做這麼大; 他們不太了解 DNS 時, 我們就能很名正言順的去.. ~veryangry

一個笑話, 應該算是笑話... Acer的施振x, 每次要打中文的mail或文件, 就要先手寫, 再請祕書打字. 他主要的問題是"不會打中文" 唉... 連台灣最大的品牌電腦的老板, 都不是站在使用者的立場,解決普及資訊發展的障礙. 連他自身所遇到的問題都不願解決, 誰還有比他有更多的資源解決類似的問題. 以他在Acer的表現, 在美國這種CEO早就沒工作了, 那能讓他還可以一造再造三造宏. 還好他不接經濟部長. 隨便的後起之秀Benq都表現的比他出色.

coca
2004-05-05, 11:01 PM
中打是一門技術,也是專業。acer施可能用英文的時間比中文多,所以他的英打
要是還正常那也沒關係。出頭腦的人不一定要啥都會,但是他必須要懂得去找了
解的人來做,就像這次101從一開始到現在都還沒搞對過,蠻橫霸道的行徑如故,
要是繼續下去肯定是TW domain史上的一個笑柄。希望各位以後當了大老闆可得
要引以為鑑..。

sakillll
2004-07-14, 02:52 PM
沒有後續了嗎
金融大樓放棄了嗎

DEMONS
2004-07-15, 03:27 PM
哪有可能放棄

要是我
我會放出一點風聲
就說
"美國某公司mail告知,願意出資美金50萬和我一起以taipei101.com的dn作個成人站"

這101的人聽到不暈了才怪~youarebe:
看他們還敢不敢再提5萬台幣的事

imp
2004-07-15, 04:41 PM
......吳君乃以台興有限公司負責人家屬身分關係及該公司股東身分(參被證三),以台興有限公司之名義向TWNIC申請系爭網域名稱之註冊(參被證四)。”,所以註冊人吳文維先生十分明白TWNIC登記規定,雖然註冊人吳文維先生於事後有成為股東,且為公司負責人之家屬,但股東及家屬是否可視為公司實質經營人?只是為了規避TWNIC規定之用,其實質意義甚明,因而其上述行為已經有違TWNIC的規定,亦已十分明確。
台灣的財團哪有不用家屬當人頭的?這是公司法強制規定股東人數所致,也是永遠無法證明的人頭,這些律師都是外國人嗎?

x921766523
2005-01-14, 01:07 AM
國際通商的 哈哈,,,風評不怎樣喔
神經病才轉給他...